健康 · 中国古籍

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之四·第105则

李时珍《本草纲目》· 草之四 · 决策 · 健康 · 认知 · 哲学

【主治】面目通身漆瘡。燒灰敷之,亦可生食(《別錄》)。燒灰療金治丹毒(大明)。煎湯洗痔,(《本經》上品)【釋名】野蘭(《本經》)、莢蒿(蘇恭)、時珍曰︰屋之西北黑處謂之漏;凡物黑色謂之蘆。此草秋後即黑,異於眾草,故有漏蘆之稱。《唐韻》作KT,其莢如麻,故俗呼為鬼油麻云。【集解】《別錄》曰︰漏蘆生喬山山谷。八月採根,陰乾。弘景曰︰喬山應是黃帝所葬處,乃在上郡。今出近道。市人取苗用之。俗中取根名鹿驪根,苦酒摩以療瘡疥。恭曰︰此藥俗名莢蒿,莖葉似白蒿,花黃,生莢,長似細麻之莢,大如箸許,有四五瓣,七、八月後皆黑,異於眾草,蒿之類也。常用其莖葉及子,未見用根。其鹿驪,山南謂之木藜蘆,有毒,非漏蘆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C%AC%E8%8D%89%E7%B6%B1%E7%9B%AE/%E8%8D%89%E4%B9%8B%E5%9B%9B
定位:草之四·第10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漏芦秋天后整株变黑,和别的草不同,所以叫“漏芦”(漏指西北黑处,芦指黑色)。它的荚像麻荚,俗称鬼油麻。味苦咸性寒,能治热毒、恶疮、疽痔,还能通乳、消痈肿。古人用根或苗,但苏恭说常用茎叶和子,根叫鹿骊根,山南叫木藜芦,有毒,不是漏芦。这提醒我们,同一名称下可能混入有毒植物,采药用药必须辨明部位和品种,不能望文生义。

上下文

《本草纲目》草部,李时珍解释漏芦得名,并引陶弘景、苏恭辨析其根与有毒木藜芦的区别。

健康板块的原文与白话解读仅供阅读学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今日一问

你买中药时,会留意同一名称下可能混入有毒品种吗?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