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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旧题):管子·第35篇侈靡·第8则
管仲(旧题)《管子》· 第35篇侈靡 · 领导 · 哲学 · 决策 · 成长
「縣人有主,人此治用,然而不治,積之市。一人積之下,一人積之上,此謂利無常。百姓無寶,以利爲首。一上一下,唯利所處。利然後能通,通然後成國。利靜而不化,觀其所出,從而移之,視其不可使,因以爲民等。擇其好名,因使長民,好而不已,是以爲國紀。功未成者,不可以獨名。事未道者,不可以言名。成功然後可以獨名,事道然後可以言名,然後可以承致酢。先其士者之爲自犯,後其民者之爲自贍。輕國位者國必敗,疏貴戚者謀將泄。毋仕異國之人,是爲經。毋數變易,是爲敗成。大臣得罪,勿出封外,是爲漏情。毋數據大臣之家而飲酒,是爲使國大消。三堯在,臧於縣,返於連比。若是者,必從是𤴇亡乎!辟之若尊譚,未勝其本,亡流而下,不平。令苟下不治,高下者不足以相待,此謂殺。」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7%AE%A1%E5%AD%90/%E7%AC%AC35%E7%AF%87%E4%BE%88%E9%9D%A1
定位:第35篇侈靡·第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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