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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韩非子·定法·第4则

韩非《韩非子》· 定法 · 领导 · 健康 · 认知 · 决策

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爲醫、匠也。故曰:二子之於法術,皆未盡善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9%9F%93%E9%9D%9E%E5%AD%90/%E5%AE%9A%E6%B3%95
定位:定法·第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现在治理官府靠的是智能,斩首靠的是勇力。让有勇力斩首之功的人去担任需要智能的官职,等于让斩首的功劳去当医生、工匠。所以说:申不害、公孙鞅二人对于法术,都还没有尽善尽美。韩非指出商鞅之法按斩首赐官,但官职需要智能,勇力不等于治国才能,这是法的不完善处;申不害之术也有不足。二者应结合,且授官须以才能为准,不能单凭军功。

上下文

《韩非子·定法》结尾批评商鞅以斩首之功授官、申不害术不完善,强调法术结合、以能授官。

今日一问

你提拔人时,是否把某方面的功劳直接等同于管理能力?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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