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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汉书·食货志·下 貨·第28则

班固《汉书》· 下 貨 · 财富 · 投资 · 健康 · 哲学

夫詩據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論語孔子當周衰亂,酒酤在民,薄惡不誠,是以疑而弗食。今絕天下之酒,則無以行禮相養;放而亡限,則費財傷民。請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率開一盧以賣,讎五十釀為準。一釀用麤米二斛,麴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各以其市月朔米麴三斛,并計其賈而參分之,以其一為酒一斛之平。除米麴本賈,計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纸酨灰炭給工器薪樵之費。」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數人,皆用富賈。洛陽薛子仲、張長叔、臨菑姓偉等,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姦,多張空簿,府臧不實,百姓俞病。莽知民苦之,復下詔曰:「夫鹽,食肴之將;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BC%A2%E6%9B%B8/%E5%8D%B7024
定位:卷二十四·下 貨·第2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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