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 中国古籍

吴瑭:温病条辨·卷二·第13则

吴瑭《温病条辨》· 卷二 · 健康 · 哲学 · 决策 · 成长

三者下後雖能戰汗,以陰氣大傷,轉成上嗽下泄,夜熱早涼之怯證,補陽不可,救陰不可,有延至數月而死者,有延至歲餘而死者,其死均也。在又可當日,溫疫盛行之際,非尋常溫病可比,又可創溫病治法,自有矯枉過正、不暇詳審之處,斷不可概施於今日也。本論分別可與、不可與,可補、不可補之處,以俟明眼裁定,而又為此按語於後,奉商天下之欲救是證者。至若張氏、喻氏,有以甘溫辛熱立法者,濕溫有可用之處,然須兼以苦泄淡滲,蓋治外邪,宜通不宜守也,若風溫、溫熱、溫疫、溫毒,斷不可從。十二、陽明溫病,下後汗出,當復其陰,益胃湯主之。溫熱本傷陰之病,下後邪解汗出,汗亦津液之化,陰液受傷,不待言矣,故云當復其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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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二·第1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下后虽能战汗,但阴气大伤,转为上咳下泄、夜热早凉的正虚证,补阳不行,救阴也不行,有拖数月甚至一年而死的。吴又可当时温疫大流行,非常规温病,他创法难免矫枉过正、不暇详审,不能一概施于今日。本书分别可下不可下、可补不可补,供明眼人裁定。张氏、喻氏用甘温辛热立法,湿温或可用,但须兼苦泄淡渗,因治外邪宜通不宜守;风温、温热、温疫、温毒断不可从。阳明温病下后汗出,当复其阴,用益胃汤,因温热本伤阴,汗出更伤津液。

上下文

《温病条辨》卷二,吴瑭评吴又可、张景岳、喻嘉言等治法,强调温病护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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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治病或养生时,是否分清外邪宜通与内伤宜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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