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 中国古籍
巢元方:诸病源候论·第2146则
巢元方《诸病源候论》· 全文 · 健康 · 领导 · 历史 · 人性
凡被狗啮,疮,忌食落葵及狗肉。云∶虽瘥,经一二年,但食此者必重发。重发者,与初被啮不殊。其 狗啮疮重发,则令人狂乱,如 狗之状。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AB%B8%E7%97%85%E6%BA%90%E5%80%99%E8%AB%96
定位:第214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凡是被狗咬伤,伤口愈合后,要忌吃落葵和狗肉。古人说:即使痊愈,过一两年,只要吃了这些,必定复发。复发时的症状和刚被咬时一样。狗咬的疮复发,会让人发狂昏乱,像疯狗一样。所以,被狗咬过的人要长期避免这些食物,以防万一。
上下文
出自《诸病源候论》,强调狂犬病潜伏和复发与饮食的关系,体现古人的防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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