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朱熹:朱子语类·037·第22则

朱熹《朱子语类》· 037 · 领导 · 哲学 · 决策 · 认知

蓋管蔡與商之遺民謀危王室,此是得罪於天下,得罪於宗廟,蓋不得不誅之也。若太宗,則分明是爭天下。故周公可以謂之權,而太宗不可謂之權。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故在伊尹可以謂之權,而在他人則不可也。權是最難用底物事,故聖人亦罕言之。自非大賢以上,自見得這道理合是恁地,了不得也。」時舉因論「經、權」二字,曰:「漢儒謂『權者,反經合道』,卻是權與經全然相反;伊川非之,是矣。然卻又曰『其實未嘗反經』,權與經又卻是一箇,略無分別。恐如此又不得。權固不離於經,看『可與立,未可與權』,及孟子『嫂溺援之以手事』,毫釐之間,亦當有辨。」文蔚曰:「經是常行之理,權是適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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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

管叔、蔡叔与商朝遗民谋危周王室,这是得罪天下和宗庙,所以不得不诛。至于唐太宗,分明是争夺天下,所以周公可以称为“权”,太宗不可称为“权”。孟子说: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是篡。所以伊尹可称权,他人不可。权是最难用的东西,圣人也很少说。不是大贤以上,自己见得道理该如此,就用不得。汉儒说“权者反经合道”,把权与经完全对立;程伊川批评得对,但又说“其实未尝反经”,把权与经说成一个,毫无分别,恐怕也不妥。权固然不离经,但看“可与立,未可与权”及孟子“嫂溺援之以手”事,毫厘之间也应有辨。经是常行之理,权是适变之处。

上下文

《朱子语类》卷三十七,朱熹与弟子讨论“经”与“权”的关系,批评汉儒和程颐的两种极端说法。

今日一问

我在生活中遇到需要变通的事,如何判断这是“权”还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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