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28·第3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28·永光元年(戊寅,公元前四三年) · 哲学 · 领导 · 成长 · 行动
司隸校尉琅邪諸葛豐始以特立剛直著名於朝,數侵犯貴戚,在位多言其短。後坐春夏系治人,徙城門校尉。豐於是上書告堪、猛罪,上不直豐,乃制詔御史:「城門校尉豐,前與光祿勳、光祿大夫猛在朝之時,數稱言堪、猛之美。豐前為司隸校尉,不順四時,修法度,專作苛暴以獲虛威;朕不忍下吏,以為城門校尉。不內省諸己,而反怨堪、猛以求報舉,告按無證之辭,暴揚難驗之罪,毀譽恣意,不顧前言,不信之大也。朕憐豐之耆老,不忍加刑,其免為庶人!」又曰:「豐言堪、猛貞信不立,朕閔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遷堪為河東太守,猛槐里令。」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28
定位:卷028·永光元年(戊寅,公元前四三年)·第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司隶校尉诸葛丰起初以刚直闻名,多次冒犯贵戚,朝中很多人说他坏话。后来因在春夏季节关押治人,被调任城门校尉。诸葛丰于是上书告周堪、张猛的罪。皇帝认为诸葛丰不对,下诏说:“城门校尉丰,以前与周堪、张猛同在朝时,多次称赞他们;任司隶校尉时不顺四时、不修法度,专做苛暴来获取虚威;我不忍交法官,让他当城门校尉。他不反省自己,反而怨恨周堪、张猛来报复,告发没有证据的言辞,宣扬难以验证的罪状,随意毁誉,不顾前言,太不诚信。我怜他年老,不忍加刑,免为庶人!”又说:“丰说周堪、张猛贞信不立,我怜悯不治罪,又惜其材能未效,调周堪为河东太守,张猛为槐里令。”
上下文
诸葛丰先誉后毁,被元帝识破。元帝虽贬诸葛丰,却也将周堪、张猛外调,各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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