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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43·第4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43·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四零年) · 决策 · 领导 · 健康 · 财富
4 郡國群盜處處並起,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復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擿,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迴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愞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徙其魁帥於它郡,賦田受稟,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不收,邑門不閉。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43
定位:卷043·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四零年)·第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各地盗贼蜂起,官兵一来就散,一走又聚。光武帝换了个办法:让盗贼互相揭发,五个人联手杀掉一个同伙就免罪;官员过去消极避战也不追究,只看最终抓贼多少来评优劣;只有包庇藏匿的才治罪。于是盗贼内部互相追捕,团伙瓦解。对首领不杀,迁到别郡,给田给粮,让他们安生。结果牛马可以散放不收,城门不用关。核心是:与其一味高压,不如改变激励,让内部瓦解,再给活路。
上下文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天下初定,青徐幽冀四州盗贼尤其严重,地方官追讨无效。
今日一问
面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你能否改变激励规则,而不是只加大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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