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70·第20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70·臨海王太建元年(己丑,公元五六九年) · 行动 · 成长 · 心性 · 领导
士開譖尚書令隴東王胡長驕恣,出為齊州刺史。長仁怨憤,謀遣刺客殺士開。事覺,士開與珽謀之,珽引漢文帝誅薄昭故事,遂遣使就州賜死。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70
定位:卷170·臨海王太建元年(己丑,公元五六九年)·第2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和士开诬告尚书令胡长仁骄横放纵,把他外放为齐州刺史。胡长仁怨恨,密谋派刺客杀和士开。事情败露后,和士开与祖珽商量,祖珽引用汉文帝诛杀薄昭的旧例,于是派使者到齐州赐胡长仁死。核心是:权斗中一旦出手就要置对方于死地,连皇亲也不放过。为什么?因为和士开要消除后患,而祖珽用历史典故为杀人提供合法性。可执行的做法:看权力斗争时,注意谁在借“先例”包装私怨;先例常被拿来当刀使。
上下文
胡长仁是后主胡太后的兄长,以外戚居高位,与和士开争权,最终被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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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有人用“有先例”来为明显偏私的决定背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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