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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78·第11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78·高祖文皇帝上之下開皇十五年(乙卯,公元五九五年) · 领导

十二月,戊子,敕:「盜邊糧一升已上,皆斬,仍籍沒其家。」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78
定位:卷178·高祖文皇帝上之下開皇十五年(乙卯,公元五九五年)·第1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十二月,文帝下敕:“盗窃边境粮仓一升以上者,一律斩首,并没收家产。”核心是用严刑峻法保障边防粮储。原因在于边境粮草关乎国防安全,盗粮可能资敌或引发混乱。做法上,以极刑威慑,并株连家产。这反映古代法家重刑思想,但现代治理需考虑比例原则:刑罚过重可能失当,应区分情节轻重,并加强粮仓管理而非仅靠严惩。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178载隋文帝开皇十五年(595年)敕令。隋初边境不宁,文帝以严刑维护边防安全。

今日一问

在维护关键资源安全时,如何平衡严管与合理惩罚的尺度?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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