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01·第8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01·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中之上乾封元年(丙寅,公元六六六年) · 健康 · 领导 · 决策 · 行动
初,仁軌為給事中,按畢正義事,李義府怨之,出為青州刺史。會討百濟,仁軌當浮海運糧,時未可行,義府督之,遭風失船,丁夫溺死甚眾,命監察御史袁異式往鞫之。義府謂異式曰:「君能辦事,勿憂無官。」異式至,謂仁軌曰:「君與朝廷何人為仇,宜早自為計。」仁軌曰:「仁軌當官不職,國有常刑,公以法斃之,無所逃命。若使遽自引決以快仇人,竊所未甘!」乃具獄以聞。異式將行,仍自掣其鎖。獄上,義府言於上曰:「不斬仁軌,無以謝百姓。」舍人源直心曰:「海風暴起,非人力所及。」上乃命除名,以白衣從軍自效。義府又諷劉仁願使害之,仁願不忍殺。及為大司憲,異式懼,不自安,仁軌瀝觴告之曰:「仁軌若念疇昔之事,有如此觴!」仁軌既知政事,異式尋遷詹事丞;時論紛然,仁軌聞之,遽薦為司元大夫。監察御史杜易簡謂人曰:「斯所謂矯枉過正矣!」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01
定位:卷201·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中之上乾封元年(丙寅,公元六六六年)·第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刘仁轨早年任给事中时查办毕正义案,得罪李义府,被外放青州刺史。讨百济时,李义府逼他海运,遇风船沉,又派袁异式审他,暗示他自杀。刘仁轨拒绝自杀,说若犯法自有国法,但不能自杀让仇人快意。最终被除名,以白衣从军。后来刘仁轨升任大司宪,袁异式害怕,刘仁轨洒酒发誓不计前嫌,还推荐袁异式升官。有人批评他矫枉过正。核心是以德报怨、化解私仇,但也要注意分寸。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01记乾封元年(666年)刘仁轨拜相后善待昔日陷害他的袁异式。展现唐代官场恩怨与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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