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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08·第3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08·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中景龍元年(丁未,公元七零七年) · 财富 · 投资 · 哲学 · 人性

是歲,上遣使者分道詣江、淮贖生。中書舍人房子李又上疏諫曰:「江南鄉人采捕為業,魚鱉之利,黎元所資。雖雲雨之私有沾於末類;而生成之惠未洽於平人。何則?江湖之饒,生育無限,府庫之用,支供易殫。費之若少,則所濟何成!用之倘多,則常支有闕。在於拯物,豈若憂人!,且鬻生之徒,唯利斯視,錢刀日至,網罟年滋,施之一朝,營之百倍。未若回救贖之錢物,減貧無之徭賦,活國愛人,其福勝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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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208·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中景龍元年(丁未,公元七零七年)·第3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这年,皇帝派使者到江淮一带赎买生灵放生。中书舍人李又上疏劝谏说:江南百姓靠捕鱼为生,鱼鳖是他们的生活来源。虽然放生对少数生灵有恩,但对普通百姓没好处。为什么?江湖物产丰富,但国库开支有限。花钱少,救不了多少;花钱多,正常开支就短缺。与其拯救动物,不如体恤百姓。而且卖鱼的人唯利是图,钱一到手,渔网年年增加,放生一次,他们捕捞百倍。不如把赎买的钱用来减免贫苦百姓的徭役赋税,这样利国利民,福报更大。核心是:做好事要讲实际效果,别搞形式主义。

上下文

唐中宗景龙元年,皇帝崇佛,派使者到江淮赎买鱼鳖放生,李又上疏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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