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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3·第2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3·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六年(戊辰,公元七二八年) · 领导 · 行动 · 哲学 · 历史

甲寅,以魏州刺史宇文融為戶部侍郎兼魏州刺史,充河北道宣撫使。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3
定位:卷213·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六年(戊辰,公元七二八年)·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皇帝让魏州刺史宇文融兼任户部侍郎,同时仍管魏州,并派他做河北道的宣抚使。这相当于把财政和民政大权交给他,让他去安抚地方、整顿吏治。宇文融此前以善于理财、清查逃户出名,这次任命是让他用经济手段稳定河北。对今天来说,关键岗位用人要兼顾专业与地方经验,但也要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上下文

《资治通鉴》记载唐玄宗开元十六年(728年)的人事任命。宇文融是当时著名的理财能臣,主持括户、改革税制。

今日一问

当你把重要任务交给一个人时,是否同时考虑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地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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