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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3·第4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3·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六年(戊辰,公元七二八年) · 财富 · 投资 · 决策 · 行动
丙寅,以魏州刺史宇文融檢校汴州刺史,充河南北溝渠堤堰決九河使。融請用《禹貢》九河故道開稻田,並回易陸運錢,官收其利;興役不息,事多不就。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3
定位:卷213·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六年(戊辰,公元七二八年)·第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皇帝让宇文融以检校汴州刺史的身份,兼任河南北沟渠堤堰决九河使,负责治理黄河等河流。宇文融请求按照《禹贡》记载的九河故道开垦稻田,并利用回易陆运的钱来官营获利。但工程不断征发劳役,很多事没办成。这说明理想化的复古方案脱离实际,加上财政动机太强,容易导致劳民伤财。今天做项目要评估可行性,不能只凭古书和盈利冲动。
上下文
宇文融在开元年间主持水利和财政改革,但好大喜功,工程多无果。此段见《资治通鉴》卷213。
今日一问
你手头的计划是否也犯了“照搬古法、急于求成”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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