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70·第17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70·均王中貞明五年(己卯,公元九一九年) · 领导 · 健康 · 认知 · 成长
丙戌,吳王立其弟濛為廬江郡公,溥為丹楊郡公,潯為新安郡公,澈為鄱陽郡公,子繼明為廬陵郡公。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70
定位:卷270·均王中貞明五年(己卯,公元九一九年)·第1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这一条记的是吴王杨隆演给自家人封爵:丙戌日,立弟弟杨濛为庐江郡公、杨溥为丹杨郡公、杨浔为新安郡公、杨澈为鄱阳郡公,儿子杨继明为庐陵郡公。表面是家族分封,背后是五代十国时各割据政权用爵位安顿宗室、巩固内部的做法。读这类记载,不必逐字记人名,而要看出:在乱世里,君主把兄弟子侄封为郡公,既是给名分,也是把宗室纳入自己的权力秩序,防止内斗。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70,五代十国吴国君主杨隆演分封宗室,属当时割据政权常规操作。
今日一问
你所在的组织给成员名分时,是在安顿人心,还是在埋下争权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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