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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成公·第22则

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 成公 · 成长 · 认知 · 领导 · 历史

問將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國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為之不舉。降服。乘縵。徹樂。出次。祝幣。史辭。以禮焉。其如此而已。雖伯宗。若之何。伯宗請見之。不可。遂以告而從之。許靈公愬鄭伯于楚。六月。鄭悼公如楚訟。不勝。楚人執皇戌及子國。故鄭伯歸。使公子偃請成于晉。秋。八月。鄭伯及晉趙同盟于垂棘宋公子圍龜為質于楚而歸。華元享之。請鼓譟以出。鼓譟以復入。曰。習攻華氏。宋公殺之。冬。同盟于蟲牢。鄭服也。諸侯謀復會。宋公使向為人辭以子靈之難。十一月。己酉。定王崩。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會。二月。辛巳。立武宮。取鄟。衛孫良夫帥師侵宋。夏。六月。邾子來朝。公孫嬰齊如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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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成公·第2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小国在争讼中不要指望大国公正裁决,最终还得靠实力和站队。许灵公向楚告郑伯,郑悼公去楚打官司败诉,楚人扣押皇戌和子国,郑伯回国后只好派公子偃向晋求和。宋公子围龟在楚做人质回来,华元设宴,他要求鼓噪而出、鼓噪而入,说是演习攻打华氏,宋公便杀了他。这说明:外交诉讼靠不住,国内猜忌也常以‘演习’为名酿成杀身之祸;做事要看清谁真正掌握裁决权。

上下文

《左传·成公五年》记许郑争田、郑伯如楚讼败,及宋公子围龟因鼓噪被杀的政争。

今日一问

当你与人发生争端时,是否把希望寄托在看似公正的第三方,而忽略了真正的实力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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