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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文公·第12则
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 文公 · 行动 · 领导 · 健康 · 财富
且華而不實,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余懼不獲其利,而離其難,是以去之。」晉趙成子、欒貞子、霍伯、臼季,皆卒。春,葬許僖公。夏,季孫行父如陳。秋,季孫行父如晉。八月,乙亥,晉侯驩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晉。葬晉襄公。晉殺其大夫陽處父。晉狐射姑出奔狄。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春,晉蒐于夷,舍二軍。使狐射姑將中軍,趙盾佐之。陽處父至自溫,改蒐于董,易中軍。陽子,成季之屬也,故黨於趙氏,且謂趙盾能,曰:「使能,國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制事典、正法罪、辟刑獄、董逋逃、由質要、治舊洿、本秩禮、續常職、出滯淹。既成,以授大傅陽子,與大師賈佗,使行諸晉國,以為常法。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8%A5%E7%A7%8B%E5%B7%A6%E6%B0%8F%E5%82%B3/%E6%96%87%E5%85%AC
定位:文公·第1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华而不实、刚愎聚怨的人,难以安身。宁嬴离开阳处父,因为阳处父华而不实,冒犯他人而聚怨,不能定身,怕得不到利益反遭祸难。后来晋国改蒐于董,阳处父因党于赵氏,推举赵盾,说使能是国之利,于是赵盾开始执政,制定事典、正法罪、清理刑狱、督察逃亡、处理旧污、整秩礼、续常职、举滞淹,完成后交给太傅阳子等推行全国,成为常法。说明用人唯能、建立制度,才能稳定国政。
上下文
《左传》文公六年,晋襄公卒后,赵盾执政,阳处父荐之,赵盾推行一系列新政,奠定晋国常法。
今日一问
你在团队中是否也注重建立制度,而非只靠个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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