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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旧题):管子·第23篇霸言·第6则

管仲(旧题)《管子》· 第23篇霸言 · 领导 · 决策 · 健康 · 哲学

夫輕重彊弱之形,諸侯合則彊,孤則弱。驥之材而百馬伐之,驥必罷矣。彊最一伐而天下共之,國必弱矣。彊國得之也以收小,其失之也以恃彊。小國得之也以制節,其失之也以離彊。夫國小大有謀,彊弱有形。服近而彊遠,王國之形也。合小以攻大,敵國之形也。以負海攻負海,中國之形也。折節事彊以避罪,小國之形也。自古以至今,未嘗有能先作難,違時易形,以立功名者,無有。常先作難,違時易形,無不敗者也。夫欲臣伐君,正四海者,不可以兵獨攻而取也。必先定謀慮,便地形,利權稱,親與國。視時而動,王者之術也。夫先王之伐也,舉之必義,用之必暴,相形而知可,量力而知攻,攻得而知時。是故先王之伐也,必先戰而後攻,先攻而後取地。故善攻者,料衆以攻衆,料食以攻食,料備以攻備。以衆攻衆,衆存不攻。以食攻食,食存不攻。以備攻備,備存不攻。釋實而攻虛,釋堅而攻膬,釋難而攻易。夫搏國不在敦古,理世不在善攻,霸王不在成曲。夫舉失而國危,刑過而權倒,謀易而禍反,計得而彊信,功得而名從,權重而令行,固其數也。夫爭彊之國,必先爭謀、爭刑、爭權。令人主一喜一怒者,謀也。令國一輕一重者,刑也。令兵一進一退者,權也。故精於謀,則人主之願可得,而令可行也。精於刑,則大國之地可奪,彊國之兵可圉也。精於權,則天下之兵可齊,諸侯之君可朝也。夫神聖視天下之刑,知世之所謀,知兵之所攻,知地之所歸,知令之所加矣。夫兵攻所憎而利之,此鄰國之所不親也。權動所惡,而實寡歸者,彊。擅破一國,彊在後世者,王。擅破一國,彊在鄰國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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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23篇霸言·第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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