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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韩非子·難一·第11则
韩非《韩非子》· 難一 · 领导 · 认知 · 决策 · 心性
仁義者,不失人臣之禮,不敗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内,執禽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職受事名曰萌。今小臣在民萌之衆,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謂仁義。仁義不在焉,桓公又從而禮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隱也,宜刑;若無智能而虚驕矜桓公,是誣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則戮。桓公不能領臣主之理而禮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輕上侮君之俗教於齊國也,非所以爲治也。故曰:桓公不知仁義。靡笄之役,韓獻子將斬人。郄獻子聞之,駕往救之。比至,則已斬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其僕曰:「曩不將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謗乎?」或曰:郄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謗也。韓子之所斬也,若罪人,則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敗也,法敗則國亂;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9%9F%93%E9%9D%9E%E5%AD%90/%E9%9B%A3%E4%B8%80
定位:難一·第1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仁义,是不失臣礼、不坏君臣名分。所以四境之内,执禽朝见叫臣,臣吏分职受事叫萌。小臣处在民萌之中,却违逆君上欲望,不能叫仁义。仁义不在其中,桓公却礼遇他。若小臣有智能而逃避桓公,是隐藏,应受刑;若无智能而虚骄轻视桓公,是欺骗,应杀。小臣行为,不是刑就是杀。桓公不能理清君臣之理,却礼遇该刑戮之人,是用轻上侮君的习俗教化齐国,不能治理。所以说桓公不知仁义。靡笄之战,韩献子要斩人,郄献子听说后驾车去救,赶到时已斩。郄子说:“何不用他示众?”仆人问:“刚才不是要救他吗?”郄子说:“我敢不分担诽谤吗?”韩非说:郄子的话不可不察,不是分担诽谤。韩子所斩若是罪人,就不该救,救罪人败坏法律,法败国乱。
上下文
韩非通过齐桓公礼遇小臣和靡笄之战两个事例,辨析仁义与法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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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待违规者时,是讲人情面子,还是坚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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