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班固:汉书·食货志·下 貨·第1则
班固《汉书》· 下 貨 · 财富 · 投资 · 领导 · 决策
凡貨,金錢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靡記云。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輕重以銖;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故貨寶於金,利於刀,流於泉,布於布,束於帛。 太公退,又行之于齊。至管仲相桓公,通輕重之權,曰:「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人君不理,則畜賈游於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故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者,利有所并也。計本量委則足矣。然而民有飢餓者,穀有所臧也。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則準平。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臧,臧繈千萬;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臧,臧繈百萬。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BC%A2%E6%9B%B8/%E5%8D%B7024
定位:卷二十四·下 貨·第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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