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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汉书·食货志·下 貨·第25则
班固《汉书》· 下 貨 · 健康 · 财富 · 投资 · 决策
其金銀與它物雜,色不純好,龜不盈五寸,貝不盈六分,皆不得為寶貨。元龜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卜受直。 百姓憒亂,其貨不行。民私以五銖錢市買。莽患之,下詔:「敢非井田挾五銖錢者為惑眾,投諸四裔以御魑魅。」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稱數。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 莽性躁擾,不能無為,每有所興造,必欲依古得經文。國師公劉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讎,與欲得,即易所謂「理財正辭,禁民為非」者也。莽乃下詔曰:「夫周禮有賒貸,樂語有五均,傳記各有斡焉。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所以齊眾庶,抑并兼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BC%A2%E6%9B%B8/%E5%8D%B7024
定位:卷二十四·下 貨·第2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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