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墨翟:墨子·節用上·第2则
墨翟《墨子》· 節用上 · 哲学 · 领导 · 行动 · 人性
不加者,去之。凡其爲此物也,無不加用而爲者,是故用財不費,民德不勞,其興利多矣。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鳥獸犬馬,以益衣裳宮室甲盾五兵舟車之數,於數倍乎?若則不難倍。故孰爲難倍?唯人爲難倍。然人有可倍也。昔者聖王爲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聖王之法也。聖王既沒,於民次也。其欲蚤處家者,有所二十年處家;其欲晚處家者,有所四十年處家。以其蚤與其晚相踐,後聖王之法十年,若純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惟使民蚤處家而可以倍與?且不然已。今天下爲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勞,其籍斂厚,民財不足,凍餓死者不可勝數也。且大人惟毋興師以攻伐鄰國,久者終年,速者數月,男女久不相見,此所以寡人之道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5%A2%A8%E5%AD%90/%E7%AF%80%E7%94%A8%E4%B8%8A
定位:節用上·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凡是对用度没有增加实际效用的,就去掉。凡是制作物品,无不是为增加实用而做,所以用财不浪费,百姓不劳苦,兴起的利益就多。如果去掉王公大人喜好聚敛珠玉鸟兽犬马的费用,用来增加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的数量,不是能增加几倍吗?这样就不难加倍。那么什么难以加倍?只有人口难以加倍。但人口也有办法加倍。从前圣王制定法令说:男子二十岁,不敢不成家;女子十五岁,不敢不嫁人。这是圣王的法令。圣王死后,百姓就拖延了。想早成家的,有的二十岁成家;想晚成家的,有的四十岁成家。把早的和晚的相抵,比圣王之法晚了十年,如果纯然三年生一个孩子,那么可以多生两三个孩子了。这不只是使百姓早成家而可以加倍吗?况且还不止如此。如今天下执政的人,使人口减少的途径很多。他们使百姓劳苦,赋税厚重,百姓财用不足,冻饿而死的人不可胜数。而且王公大人只知兴师攻打邻国,久的整年,快的数月,男女长久不能相见,这是使人口减少的途径。
上下文
《墨子·节用上》篇,墨子讨论节用与增加人口的关系,主张早婚以增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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