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佚名(旧题):尚书·多士·第3则
佚名(旧题)《尚书》· 多士 · 哲学 · 领导 · 健康 · 历史
王曰:「告爾殷多士。今予惟不爾殺,予惟時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賓。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順)。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幹止。爾克敬,天惟畀矜爾;爾不克敬,爾不啻不有爾土,予亦致天之罰于爾躬。今爾惟時宅爾邑,繼爾居,爾厥有幹有年于兹洛,爾小子乃興,從爾遷。」王曰:「又(有)曰,時予乃或(又)[誨]言,爾攸居。」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5%B0%9A%E6%9B%B8/%E5%A4%9A%E5%A3%AB
定位:多士·第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周王对殷商旧臣说:我不杀你们,是重申天命。我在洛邑建大城,让四方来朝。你们要臣服周朝、顺从命令,就能保有土地、安居乐业。恭敬天命,天会怜悯你们;不敬,不仅失土,还会受天罚。现在你们安顿家邑、延续生计,在洛邑勤勉耕作,子孙也会兴旺。王又说:我再次告诫你们安居。核心是恩威并施:给活路,但要求顺从,否则严惩。
上下文
《尚书·多士》记载周公营建洛邑后,对殷商遗民的训话,安抚与威慑并用。
今日一问
面对失败或失势的群体,是赶尽杀绝还是给活路但要求归顺?哪种更利于长久稳定?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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