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6卷·第3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6卷 · 投资 · 认知 · 心性 · 哲学

上諭戶部侍郎楊靖曰:「山東地廣,民不必遷。山西民眾,宜如其言。」於是遷山西澤潞二州民之「無田者,往彰德、真定、臨清、歸德、太康諸閒曠之地,令自耕種」,免其賦役。三年,仍戶給鈔二十錠,以備農具。《洪武》二十四年,定《開荒之例》。按《明會典》二十四年令:公侯大官以及民人,不問何處,惟犁到熟田,方許為主。但是荒田俱係在官之數,若有餘力,聽其再開。其山場水陸田地,亦照原撥賜則例為主,不許過分占為己有。又令山東概管農民務見丁著役,限定田畝,著令耕種。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26%E5%8D%B7
定位:第026卷·第3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皇帝对户部侍郎杨靖说:山东地广,百姓不必迁移;山西民众多,可按刘九皋的建议办。于是迁山西泽、潞二州没有田地的百姓,前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等闲旷之地,让他们自行耕种,免除赋税劳役。三年内,每户还给钞二十锭,用来准备农具。洪武二十四年,定开荒条例。据《明会典》记载:二十四年令:公侯大官以及平民,不论何处,只有犁到熟田,才许作为主人;凡是荒田都属于官府数额,若有余力,听凭再开。山场水陆田地,也照原拨赐则例归其为主,不许过分占为己有。又令山东所有农民务必现丁著役,限定田亩,令其耕种。

上下文

洪武二十一年移民垦荒,二十四年定开荒条例,明确熟田归属和荒田官有,防止兼并。此段出自《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明会典》。

今日一问

面对资源分配,你会怎样既鼓励开垦,又防止有人过度占有?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