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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4卷·第9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4卷 · 哲学 · 财富 · 投资 · 行动

敕「原州等十處,土地肥饒,給百姓墾種,免稅。五年後為永業。」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八月敕曰:「原州、威州、秦州、武州並六關,訪聞土地肥饒,水草豐美,如有百姓要墾闢耕種,五年內不加稅賦,五年後量定戶籍,便為永業。其京城有犯事合流役囚徒,從今後一切配十處收管者。」十處者,謂原州、秦州、威州、武州、驛藏關、石門關、木峽關、六盤關、制勝關、石峽關。懿宗咸通十一年敕諸道承佃逃亡田地經五年者便為佃主不在論理之限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4%E5%8D%B7
定位:第044卷·第9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原州等十处土地肥沃,允许百姓开垦耕种,五年内免税,五年后登记户籍,田地成为永业。京城犯流放罪的囚徒也发配到这十处收管。这十处包括原州、秦州、威州、武州和六个关隘。后来懿宗咸通十一年又规定:各地佃种逃亡田地满五年,佃种人就成为田主,原主不得再争。

上下文

唐宣宗大中三年(849年)敕书,鼓励开垦西北边地,并安置流囚。

今日一问

用免税和永业权吸引人开垦荒地,今天有哪些类似政策?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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