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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7卷·第47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7卷 · 投资 · 哲学 · 历史 · 健康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二十七年,「隨處官豪之家多請占官地,轉與他人種佃,規取課利,命有司拘刷見數,以與貧難無地者。每丁授五十畝,庶不致失所,餘佃不盡者,方許豪家驗丁租佃。」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詔:「無主不願承佃地,許人告請,平陽路計丁限田,餘者給貧民。」按《金史章宗本紀》:「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即皇帝位。」按:《食貨志》:「二十九年五月,擬再立限令貧民請佃。」「官地,緣今已過期,計已數足,其占而有餘者,若容告訐,恐滋姦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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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47卷·第4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大定二十七年,金世宗下诏清理官员豪强多占的官地,分给贫难无地者,每丁五十亩,剩余土地才允许豪强按丁租佃。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后,又规定无主且无人愿佃的土地允许百姓告请,平阳路按丁限田,多余分给贫民。但后来发现限外告发易生奸弊,于是调整:限外告发多佃官地者不予受理,只维持原佃;平阳路地狭人稠,官地应全部登记按丁分给贫民。这反映了金朝在土地分配上不断平衡豪强与贫民的利益。

上下文

金世宗末至章宗初,朝廷清理豪强占田,推行限田和招佃政策,以缓解土地兼并。

今日一问

在资源有限时,如何设计规则既能照顾弱势,又不引发投机和纠纷?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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