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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7卷·第48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7卷 · 投资 · 哲学 · 领导 · 成长

況續告漏通地,敕旨已革,今限外告者宜卻之,止付元佃。兼平陽一路地狹人稠,官地當盡數拘籍驗丁,以給貧民。」上曰:「限外指告多佃官地者,卻之當矣。如無主不願承佃,方許諸人告請。其平陽路宜計丁限田,如一家三丁,己業止三十畝,則更許存所佃官地一頃二十畝,餘者拘籍給付貧民可也。」七月,諭旨尚書省曰:「塘、鄧、潁、蔡、宿、泗等處,水陸膏腴之地,若驗等級,量立歲租,寬其徵納之限,募民佃之,公私有益。今河南沿邊地多為豪民冒占,若民或流移至彼,就募令耕,不惟貧民有贍,亦增羨官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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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47卷·第4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章宗时,有官员指出限外告发多佃官地易生奸弊,建议只维持原佃。皇帝同意,并规定无主不愿承佃的土地才允许他人告请。平阳路地狭人稠,官地应全部登记按丁分给贫民,如一家三丁、自有地仅三十亩,可保留所佃官地一顷二十亩,多余部分收回给贫民。七月,又计划将塘、邓、颍、蔡、宿、泗等水陆膏腴之地,按等级定租,放宽缴纳期限,招募百姓佃种,既扶贫又增官租。这体现了因地制宜、灵活调整的土地管理思路。

上下文

金章宗时期,继续调整官地分配,针对不同地区采取限田、招佃等差异化政策。

今日一问

面对地区差异,政策如何做到既公平又灵活,避免一刀切?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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