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0卷·第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0卷 · 投资 · 决策 · 领导 · 健康
彙考十 明二〈孝宗弘治六則 武宗正德三則 世宗嘉靖二十三則 穆宗隆慶五則 神宗 萬曆六則〉食貨典第五十卷田制部彙考十明二孝宗弘治二年令皇莊及勳戚莊田災傷俱照民田分數徵收諸王不得置買田地按《明會典》:「弘治二年,令皇莊及皇親公、侯、駙馬伯等官莊田,如遇災傷,俱令照依民田災傷分數徵收。其各處王府,不許置買田地,霸占民業。」弘治三年奏准、皇親權要之家、奏討地土、非奉旨不行。敢有妄將民間地土投獻者、問罪按《明會典》三年奏准:「今後如有皇親并權豪勢要之家奏討地土,非奉旨看了來說,一切立案不行,仍要追究撥置主謀之人,參送問罪。」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0%E5%8D%B7
定位:第050卷·第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皇庄和勋戚庄田遇灾要跟民田一样减税,王府不许买地霸占。弘治二年令:皇庄及皇亲、公侯、驸马伯等官庄田,遇灾伤都按民田灾伤分数征收;各处王府不许置买田地、霸占民业。弘治三年奏准:皇亲权要之家奏讨土地,不是奉旨的不办;敢把民间土地投献的,问罪。还规定:今后皇亲权豪奏讨土地,非奉旨看了来说的,一律立案不办,并追究出主意的人,参送问罪。
上下文
明孝宗弘治年间,朝廷整顿皇庄和勋戚庄田,限制王府和权贵兼并土地。
今日一问
税收减免政策是否也该一视同仁,不因身份特殊而打折扣?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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