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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0卷·第39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0卷 · 领导 · 人性 · 财富 · 投资

勢豪侵占者首正。按:《明會典》「二十二年,令各邊鎮守養廉地土,論畝收稅,俱貯都司,專備總督大臣取用犒賞。如有勢豪占種及官府侵欺者,許其首正遞年花利,並免追究,違者從重治罪。」嘉靖二十四年、令各王府、除欽賜地土外。凡投獻捏契典賣者。俱改正還官按:《明會典》二十四年題准:「各王府除欽賜地土不動外,其空閒官田并軍民徵糧地土,敢有私自投獻,捏契典賣者,許被害之人告發,所在官司即與丈量明白,改正還官給主。投獻之人,照例問發。」嘉靖二十五年,修復河西屯地。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0%E5%8D%B7
定位:第050卷·第39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对豪强侵占土地的行为,允许自首改正,但必须退出历年所得收益,否则严惩。明朝规定,边镇将官的养廉地按亩收税,存入都司,专供总督犒赏。若豪强占种或官府侵吞,允许自首改正,退还历年花利,可免追究;违者从重治罪。嘉靖二十四年又规定,王府除钦赐地外,凡投献、捏造契约典卖的土地,一律改正还官。被害者可告发,官府丈量后归还。投献者按例问罪。这既给侵占者改过机会,又保护受害者,并确保土地回归官府。

上下文

摘自《明会典》,记载嘉靖年间整顿庄田、屯田的诏令,反映当时豪强侵占官田的严重问题。

今日一问

今天面对历史遗留的侵占问题,是否也应给自首者改正机会,同时追缴不当得利?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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