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8卷·第19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8卷 · 行动 · 哲学 · 财富 · 投资

其有諸州已條畫到措置賑濟事件,朝廷速降指揮,庶幾官吏便可奉行,百姓早被實惠。」詔從之。淳熙元年蠲災傷路停閣稅賦詔江西湖南路累經災傷所有第四第五等人戶合納秋苗蠲放一半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淳熙元年,宰執進呈檢放過乾道九年災傷停閣錢物。浙東路自淳熙元年為始,作三年帶納;江東路候豐熟,作兩年帶納。江西路即不曾據州軍報到災傷數。上曰:「既是災傷,若與停閣稅賦亦無從出,可並與蠲免。如有已納數目,與理充一年合輸之數。」是年,詔:江西、湖南路「累經災傷,所有上供米斛逐年已行減放外,今年雖是豐熟,尚慮民力未甦,所有第四、第五等人戶合納淳熙元年秋苗,特與蠲放一半。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8%E5%8D%B7
定位:第078卷·第19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地方上已经规划好救灾措施的,朝廷要尽快批复,这样官吏能马上执行,百姓早点得到实惠。皇帝同意了。淳熙元年,下诏减免受灾地区的赋税:江西、湖南路连年受灾,第四、第五等户应缴的秋苗税免一半。此前宰执报告乾道九年受灾后停征的钱物处理情况:浙东路从淳熙元年起分三年补缴,江东路等丰收后分两年补缴,江西路却没收到州军报来的灾情数字。皇帝说:既然受灾,停征也收不上来,干脆全免;如果已经交了,就抵作一年应缴数。这年又下诏:江西、湖南连年受灾,上供米每年已减放,今年虽丰收,仍怕民力未恢复,第四、第五等户应缴的淳熙元年秋苗税,特免一半。

上下文

出自《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记录南宋孝宗淳熙初年赈灾蠲税的措施,反映当时按户等减免赋税、防止地方执行走样的做法。

今日一问

今天遇到灾情或困难群体,政策如何确保快速落地、不让中间环节截留?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