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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9卷·第59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9卷 · 投资 · 财富 · 行动 · 哲学
州縣有倉仍舊,否則刱置。郡縣吏受代,所糴粟無壞,一月內交割給由。如無同管勾,亦准上交割。違限,委州府并提刑司差官催督監交。本處歲豐而收糴不及一分者,本等內降提刑司體察,直申尚書省,至日斟酌黜陟。」九月,敕:置常平倉之地,令州府官提舉之,縣官兼董其事,以所糴多寡約量升降,為永制。按《河渠志》:三年四月,尚書省奏,「遼東北京路米粟素饒,宜航海以達山東。昨以按視東京近海之地,自大務清口并咸平銅善館皆可置倉貯粟,以通漕運。若山東、河北荒歉,即可運以相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9%E5%8D%B7
定位:第079卷·第59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州县有仓的仍旧,没有的就创建。郡县官吏任期交接时,所收购的粮食没有损坏,一个月内交割给凭证。如果没有同管勾,也准予上交割。违反期限,委托州府和提刑司差官催督监交。本处丰收而收购不到一分者,本等内降提刑司体察,直接申报尚书省,到时候斟酌降职或升职。九月,下敕:设置常平仓的地方,令州府官提举,县官兼管这件事,根据所收购多少酌情升降,作为永久制度。按《河渠志》:三年四月,尚书省奏,辽东北京路米粟一向丰饶,应该航海到达山东。昨天因为视察东京近海的地方,从大务清口到咸平铜善馆都可以设置仓库贮粟,以通漕运。如果山东、河北荒歉,就可以运来相助。
上下文
金代通过仓储考核和海运调剂,试图解决区域粮食不平衡。
今日一问
我们是否建立了跨区域的物资调剂机制,并让负责人的奖惩与储备实效挂钩?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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