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刘向(编):战国策·趙·第44则

刘向(编)《战国策》· 趙 · 决策 · 行动 · 健康 · 领导

大事記先書穰侯魏冉為相,從本;後書復以魏冉為丞相,封於穰與陶,謂之穰侯,又封公子巿為宛侯,公子悝為鄧侯,從傳。又謂三子之封,皆取於鄰國。秦去年取宛,今年取鄧,穰、陶雖不載何年得之,蓋亦近歲。按赧王十四年,秦付韓取穰,大事記已書之矣。獨以陶為近歲所取,則眩於史文,未考其實。且據秦紀,則冉始相已封穰,後相封陶。於傳則復相時封穰,後益以陶,已有不合。大事記從之,亦偶未察,獨見於策者可考。李兌約五國伐秦,後欲取陰定封,說穰侯者亦勸之。策文容有復混,而其事實並一時。是時齊欲攻宋,秦禁之,齊欲與趙,故說者勸李兌,上距冉復相秦五歲爾。使冉已封陶,兌安得欲之,而言者亦安得云「冉妒君之有陰」?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88%B0%E5%9C%8B%E7%AD%96_%28%E5%A3%AB%E7%A6%AE%E5%B1%85%E5%8F%A2%E6%9B%B8%E6%9C%AC%29/%E8%B6%99
定位:趙·第4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考证魏冉封穰与陶的时间,指出《大事记》记载有误。魏冉始相封穰,后相封陶,但传记载复相时封穰后益以陶,已有不合。李兑约五国伐秦后想取阴定封,说客劝穰侯,若穰侯已封陶,李兑怎敢要阴?说明陶非近岁所取。做法是依据策文考证史实,不盲从二手记载。

上下文

清代学者对《战国策》中魏冉封邑的考证,涉及秦昭王时期。

今日一问

读史时,是否也曾轻信二手叙述而忽略原始材料?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