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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14·第7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14·文帝前三年(甲子,公元前一七七年) · 领导 · 决策 · 哲学 · 人性

其後人有盜高廟坐前玉環,得;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按「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無道,乃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后許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14
定位:卷014·文帝前三年(甲子,公元前一七七年)·第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有人盗高庙玉环,文帝怒,交廷尉治。张释之按“盗宗庙服御物”判弃市。文帝大怒,想灭族。释之免冠谢罪说:法就这样,足够了。罪名相同,也要按逆顺程度区别。今盗宗庙器就灭族,假如有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又怎么加罪?文帝向太后说明,太后同意。核心是罪刑相适应,不能因触怒皇帝就随意加重刑罚,否则法律失去尺度。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十四,汉文帝前三年。张释之任廷尉,依法断案,敢于顶撞皇帝。

今日一问

当众怒难犯时,你能否守住罪与罚的合理比例?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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