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16·第1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16·景帝後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 · 决策 · 领导 · 健康 · 认知
1 春,正月,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讞而後不當,讞後不為失。欲令治獄者務先寬。」 2 三月,赦天下。 3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4 五月,丙戌,地震。上庸地震二十二日。壞城垣。 5 秋,七月,丙午,丞相舍免。 6 乙巳晦,日有食之。 7 八月,壬辰,以御史大夫衛綰為丞相,衛尉南陽直不疑為御史大夫。初,不疑為郎,同舍有告歸,誤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覺亡,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金償。後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慚。以此稱為長者,稍遷至中大夫。人或廷毀不疑,以為盜嫂,不疑聞,曰:「我乃無兄。」然終不自明也。 8 帝居禁中,召周亞夫賜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箸。亞夫心不平,顧謂尚席取箸。上視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亞夫免冠謝上,上曰:「起。」亞夫因趨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16
定位:卷016·景帝後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第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判案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但官员水平有高有低。所以遇到疑难案件,先交给有关部门讨论;部门定不了,再上报廷尉。只要层层上报过,即使最后判错了,也不算失职。皇帝希望执法者心存宽厚。这背后是承认人认知有限,用程序分担责任,避免官员因怕错而草率定案。今天遇到复杂决策,也可先请教多方,再按流程上报,既集思广益,也保护敢于负责的人。
上下文
汉景帝后元年(前143年),朝廷下诏规范疑难案件的上报程序,强调慎刑宽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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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遇到拿不准的事,会先找谁商量,还是自己硬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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