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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27·第2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27·甘露元年(戊辰,公元前五三年) · 领导 · 心性 · 健康 · 决策

臣光曰:王霸無異道。昔三代之隆,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則謂之王。天子微弱不能治諸侯,諸侯有能率其與國同討不庭以尊王室者,則謂之霸。其所以行之也,皆本仁祖義,任賢使能,賞善罰惡,禁暴誅亂。顧名位有尊卑,德澤有深淺,功業有鉅細,政令有廣狹耳,非若白黑、甘苦之相反也。漢之所以不能復三代之治者,由人主之不為,非先王之道不可復行於後世也。夫儒有君子,有小人。彼俗儒者,誠不足與為治也,獨不可求真儒而用之乎?稷、契、皋陶、伯益、伊尹、周公、孔子,皆大儒也,使漢得而用之,功烈豈若是而止邪!孝宣謂太子懦而不立,闇於治體,必亂我家,則可矣;乃曰王道不可行,儒者不可用,豈不過甚矣哉!殆非所以訓示子孫,垂法將來者也。 4 淮陽憲王好法律,聰達有材;王母張婕妤尤幸。上由是疏太子而愛淮陽憲王,數嗟歎憲王曰:「真我子也!」常有意欲立憲王,然用太子起於微細,上少依倚許氏,及即位而許后以殺死,故弗忍也。久之,上拜韋玄成為淮陽中尉,以玄成嘗讓爵于兄,欲以感諭憲王。由是太子遂安。 5 匈奴呼韓邪單于之敗也,左伊秩訾王為呼韓邪計,勸令稱臣入朝事漢,從漢求助,如此,匈奴乃定。呼韓邪問諸大臣,皆曰:「不可。匈奴之俗,本上氣力而下服役,以馬上戰鬥為國,故有威名於百蠻。戰死,壯士所有也。今兄弟爭國,不在兄則在弟,雖死猶有威名,子孫常長諸國。漢雖強,猶不能兼併匈奴。奈何亂先古之制,臣事於漢,卑辱先單于,為諸國所笑!雖如是而安,何以復長百蠻!」左伊秩訾曰:「不然,強弱有時。今漢方盛,烏孫城郭諸國皆為臣妾。自且鞮侯單于以來,匈奴日削,不能取復,雖屈強於此,未嘗一日安也。今事漢則安存,不事則危亡,計何以過此!」諸大人相難久之,呼韓邪從其計,引眾南近塞,遣子右賢王銖婁渠堂入侍。郅支單于亦遣子右大將駒于利受入侍。 6 二月,丁巳,樂成敬侯許延壽薨。 7 夏,四月,黃龍見新豐。 8 丙申,太上皇廟火;甲辰,孝文廟火;上素服五日。 9 烏孫狂王復尚楚主解憂,生一男鴟靡,不與主和,又暴惡失眾。漢使衛司馬魏和意、副侯任昌至烏孫。公主言:「狂王為烏孫所患苦,易誅也。」遂謀置酒,使士拔劍擊之。劍旁下,狂王傷,上馬馳去。其子細沈瘦會兵圍和意、昌及公主於赤谷城。數月,都護鄭吉發諸國兵救之,乃解去。漢遣中郎將張遵持醫藥治狂王,賜金帛。因收和意、昌系瑣,從尉犁檻車至長安,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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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027·甘露元年(戊辰,公元前五三年)·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司马光认为,王道和霸道本质相同,都是按仁义办事、任用贤能、赏善罚恶。区别只在名位高低、恩泽深浅、功业大小、政令广狭,并非黑白相反。汉朝未能恢复三代之治,是君主不作为,不是先王之道不能行于后世。儒有君子小人,俗儒不足与治,但应求真儒而用。汉宣帝说太子懦弱必乱家可以,但说王道不可行、儒者不可用就过头了,不能以此训示子孙。

上下文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评论汉宣帝对太子的评价,阐述王道与霸道无本质区别,批评汉宣帝否定儒者。

今日一问

今天在管理或决策中,是否也常把“理想”与“现实”对立,而忽略了本质原则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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