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41·第7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41·建武五年(己丑,公元二九年) · 心性 · 哲学 · 领导 · 健康
權德輿議曰:伯通之叛命,子密之戕君,同歸於亂,罪不相蔽,宜各致於法,昭示王度,反乃爵於五等,又以「不義」為名。且舉以不義,莫可侯也;此而可侯,漢爵為不足勸矣。春秋書齊豹盜、三人名之義,無乃異於乎!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41
定位:卷041·建武五年(己丑,公元二九年)·第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权德舆评论说:彭宠背叛命令,子密杀害君主,同样属于叛乱,罪行不能互相掩盖,应该各自依法处置,昭示王法。反而赐予五等爵位,又用“不义”作封号。况且以不义为名,就不该封侯;如果这样都可以封侯,汉朝的爵位就不足以劝勉人了。《春秋》记载齐豹为盗、三人称名,意义难道不是与此不同吗!
上下文
权德舆是唐代史学家,这段评论附在《资治通鉴》中,批评汉光武帝封子密为不义侯的做法。
今日一问
当奖赏与道义冲突时,你会为了权宜而奖励不义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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