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47·第9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47·肅宗孝章皇帝下元和三年(丙戌,公元八六年) · 领导 · 行动 · 决策 · 心性
帝以穎川郭躬為廷尉。決獄斷刑,多依矜恕,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奏之,事皆施行。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47
定位:卷047·肅宗孝章皇帝下元和三年(丙戌,公元八六年)·第9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汉章帝任命郭躬为廷尉后,司法转向宽恕。郭躬判案多依矜恤原则,把四十一条可判重刑的条文改为从轻处理,上奏后全部施行。为什么这么做?因为当时刑罚严苛,章帝希望缓和矛盾。做法上,郭躬不是随意减刑,而是系统梳理法律条文,找出可轻判的条目,形成制度性调整。背后取舍是:严刑能威慑,但宽恕能收民心;郭躬选择在法定框架内从轻,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体现仁政。今天看,这提醒我们:改革可以从小处着手,把“可轻”的规则明确下来。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四十七,汉章帝元和三年(86年)。廷尉是最高司法官,郭躬以宽恕著称。
今日一问
你所在的组织里,有哪些“可从轻”的规则可以明确下来,让执行更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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