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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48·第5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48·孝和皇帝下永元十五年(癸卯,公元一零三年) · 领导 · 人性 · 认知 · 成长

嶺南舊獻生龍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候,晝夜傳送。臨武長汝南唐羌上書曰:「臣聞上不以滋味為德,下不以貢膳為功。伏見交趾七郡獻生龍眼等,鳥驚風發;南州土地炎熱,惡蟲猛獸,不絕於路,至於觸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復生,來者猶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壽。」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復受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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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048·孝和皇帝下永元十五年(癸卯,公元一零三年)·第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岭南过去进献新鲜龙眼、荔枝,每十里设一个驿站,每五里设一个候点,昼夜不停传送。临武县长汝南人唐羌上书说:“我听说君主不把享受美味当作德行,臣下不把进贡膳食当作功劳。我看到交趾七郡进献鲜龙眼等物,像鸟惊风发一样快速;南方土地炎热,恶虫猛兽在路上不断,以至于有触犯死亡的危险。死去的人不能复生,后来的人还可以挽救。这两样东西送到殿上,未必能延年益寿。”皇帝下诏说:“远方国家的珍馐,本来是用来供奉宗庙的,如果因此有伤害,哪里是爱民的本意?命令太官不要再接受进献!”

上下文

东汉和帝永元十五年(103年),岭南进献鲜龙眼、荔枝,沿途劳民伤财,临武长唐羌上书谏止,和帝下诏停止。

今日一问

为了口腹之欲或面子,我们是否也在让别人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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