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53·第11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53·孝桓皇帝建和元年(丁亥,公元一四七年) · 健康 · 行动 · 认知 · 学习

冀暴固、喬屍於城北四衢,令:「有敢臨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尚未冠,左提章、鉞,右秉鈇鍎,詣厥上書,乞收固屍,不報;與南陽董班俱往臨哭,守喪不去。夏門亭長呵之曰:「卿曹何等腐生!公犯詔書,欲干試有司乎!」亮曰:「義之所動,豈知性命,何為以死相懼邪!」太后聞之,皆赦不誅。杜喬故掾陳留楊匡,號泣星行,到雒陽,著故赤幘,托為夏門亭吏,守護屍喪,積十二日;都官從事執之以聞,太后赦之。匡因詣厥上書,並乞李、杜二公骸骨,使得歸葬,太后許之。匡送喬喪還家,葬訖,行服,遂與郭亮、董班皆隱匿,終身不仕。梁冀出吳祐為河間相,祐自免歸,卒於家。冀以劉鮪之亂,思朱穆之言,於是請種暠為從事中郎,薦欒巴為議郎,舉穆高第,為侍御史。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53
定位:卷053·孝桓皇帝建和元年(丁亥,公元一四七年)·第1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梁冀把李固、杜乔的尸体暴于城北四通路口,下令谁敢临哭就治罪。李固弟子郭亮尚未成年,左手拿章钺,右手持斧锧,到宫门上书请求收尸,没有回音;又与南阳董班一起去哭丧守丧不走。夏门亭长呵斥他们腐生犯诏,郭亮说义之所动,哪顾性命,何必以死相吓。太后听说后赦免不杀。杜乔旧属杨匡号泣星行到洛阳,戴旧赤帻冒充夏门亭吏,守护尸丧十二天,被都官从事逮捕上报,太后赦免。杨匡上书请求归还李、杜骸骨归葬,太后准许。杨匡送杜乔丧回家安葬后行服,与郭亮、董班都隐居终身不仕。梁冀出吴祐为河间相,吴祐自免归家,卒于家。梁冀因刘鲔之乱想起朱穆的话,请种暠为从事中郎,荐栾巴为议郎,举朱穆高第为侍御史。

上下文

李固、杜乔死后,梁冀暴尸禁哭,郭亮、董班、杨匡等冒死收葬守丧,事后隐居不仕。

健康板块的原文与白话解读仅供阅读学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今日一问

面对不公,你愿意为道义承担多大风险?又该如何保护自己和家人?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