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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58·第25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58·中平元年(甲子,公元一八四年) · 领导 · 人性 · 健康 · 行动
初,武威太守倚恃權貴,恣行貪暴,涼州從事武都蘇正和案致其罪。刺史梁鵠懼,欲殺正和以免其負,訪於漢陽長史敦煌蓋勳。勳素與正和有仇,或勸勳因此報之,勳曰:「謀事殺良,非忠也;乘人之危,非仁也。」乃諫鵠曰:「夫紲食鷹隼,欲其鷙也。鷙而亨之,將何用哉!」鵠乃止。正和詣勳求謝,勳不見,曰:「吾為梁使君謀,不為蘇正和也。」怨之如初。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58
定位:卷058·中平元年(甲子,公元一八四年)·第2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盖勋与苏正和有仇,但当刺史梁鹄想杀苏正和以卸责时,盖勋却劝谏:养鹰是为捕猎,若因它捕猎就煮了它,养它何用?梁鹄遂止。苏正和来谢,盖勋不见,说:“我为梁使君谋划,不是为苏正和。”仍保持距离。这体现公私分明:不因私仇害公义,也不因公义结私恩。今天处理冲突,也应就事论事,不掺杂个人恩怨。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五十八,中平元年(184年)。盖勋是汉阳长史,以正直有谋著称,此事展现其公私分明的品格。
今日一问
当私仇与公义冲突时,你能像盖勋一样分清吗?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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