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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86·第21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86·孝懷皇帝上永嘉元年 · 健康 · 哲学 · 领导 · 成长

晞屢破強寇,威名甚盛,善治繁劇,用法嚴峻。其從母依之,晞奉養甚厚。從母子求爲將,晞不許,曰:「吾不以王法貸人,將無後悔邪!」固求之,晞乃以爲督護;後犯法,晞杖節斬之,從母叩頭救之,不聽。旣而素服哭之曰:「殺卿者,兗州刺史;哭弟者,苟道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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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086·孝懷皇帝上永嘉元年·第2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苟晞多次击败强敌,威名远扬,擅长处理繁重政务,执法严厉。他的姨母投靠他,苟晞奉养丰厚。姨母的儿子请求做将领,苟晞不答应,说:“我不会因私情而枉法,你将来不会后悔吗?”经不住再三请求,苟晞让他做了督护;后来此人犯法,苟晞持节将其斩首,姨母叩头求情,苟晞不听。事后,苟晞身穿素服哭吊,说:“杀你的是兖州刺史,哭弟弟的是我苟道将。”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八十六,西晋永嘉元年(307年),苟晞为兖州刺史,以严酷执法著称。

今日一问

当亲人违法时,你能否像苟晞一样坚持原则,同时又不失人情?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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