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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97·第1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97·康皇帝下建元二年(甲辰,公元三四四年) · 健康 · 行动 · 心性 · 领导

充以左將軍褚裒,太后之父,宜綜朝政,上疏薦裒參錄尚書;乃以裒為侍中、衛將軍、錄尚書事,持節、督、刺史如故。裒以近戚,懼獲譏嫌,上疏固請居籓;改授都督徐、兗、青三州、揚州之二郡諸軍事、衛將軍、徐、兗二州刺史,鎮京口。尚書奏:「裒見太后,在公庭則如臣禮,私覿則嚴父。」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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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卷097·康皇帝下建元二年(甲辰,公元三四四年)·第1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褚裒是太后的父亲,有人推荐他参与朝政,朝廷便任命他为侍中、卫将军、录尚书事,但他认为自己是外戚,怕招来嫌疑,坚决请求外放。朝廷改派他都督三州军事,任徐、兖二州刺史,镇守京口。后来尚书奏请:褚裒见太后时,在公事场合行君臣之礼,私下见面则行父女之礼。朝廷同意了。核心是外戚要避嫌,公私分明。

上下文

东晋康帝时,太后之父褚裒被荐辅政,他主动避嫌外放,朝廷随后议定公私礼仪。

今日一问

今天,当亲友处于权力关键位置时,我们该如何主动避嫌,做到公私分明?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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