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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60卷·第40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60卷 · 投资 · 行动 · 哲学 · 领导

頃者朝廷俾閩路漕臣措置汀州經界,續恐有擾,而權行住罷。夫經界雖難遽行,然因其鄉俗而行之以漸,則無勞擾之患。蓋閩郡多山田,素無畝角可計。鄉例率計種子,或斗或升」,每一斗種,大率繫產錢十餘文。若使民戶自以本戶產錢均配其田,自為二簿,一輸之官,一為戶簿,如江、浙之例,每段畫圖而旁寫四至,配以產錢若干。其簿之首總計本戶產錢,以合官簿之數,其隱瞞不載者,甘沒於官,許人告首請佃。間有郡例,元產一錢約抵他郡數文者,使每一錢以十分為率「而折之,則山田小段並可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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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60卷·第4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闽地多山田,无亩角可计,乡例按种子量算产钱。让民户自报产钱均配田亩,自造两簿,一交官一留户,每段画图写四至和产钱。簿首总计本户产钱合官簿数,隐瞒不报者没收,允许告发请佃。郡例产钱折算不同,按十分率折算,山田小段也可均配。

上下文

朱熹针对福建山田特点提出的经界变通办法,见《经界申诸司状》。

今日一问

当标准方法不适用时,你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一个可操作的替代方案?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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