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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68·第6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68·世祖文皇帝上天嘉元年(庚辰,公元五六零年) · 领导 · 行动

十二月,乙未,詔:「自今孟春訖於夏首,大辟事已款者,宜且申停。」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68
定位:卷168·世祖文皇帝上天嘉元年(庚辰,公元五六零年)·第6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十二月乙未日,皇帝下诏:从今年初春到夏初,死刑案件已经审问清楚的,应当暂缓执行。这是古代顺应天时的做法,认为春天万物生长,不宜杀戮,所以把死刑执行推迟到秋冬。这样既尊重自然节律,也给复核案件留出时间,避免冤杀。对今天来说,重要决策也要考虑时机和后果,不必急于一时。

上下文

南朝陈文帝天嘉元年,朝廷下诏暂缓执行死刑,体现儒家“春生秋杀”的司法理念。

今日一问

你手头有没有因为赶时间而仓促决定的事?是否可以先放一放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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