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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68·第33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68·世祖文皇帝上天嘉二年(辛巳,公元五六一年) · 财富 · 投资 · 成长 · 领导
太子中庶子餘姚虞荔、御史中丞孔奐,以國用不足,奏立煮海鹽賦及榷酤之科,詔從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68
定位:卷168·世祖文皇帝上天嘉二年(辛巳,公元五六一年)·第3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国家财政紧张时,官员提议开征海盐税和酒类专卖税,皇帝批准了。核心是:当常规税收不够用时,政府会向盐、酒这类需求稳定的商品伸手。盐是人人必需,酒消费量大,专卖或征税能带来稳定收入,且不易引起大规模反弹。可执行的做法是:先评估财政缺口,再选择税基广、征管成本低的品类,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商人代征,同时防止官员层层加码。但也要注意,这类税最终会转嫁到百姓身上,若过度征收会加重民生负担。
上下文
南朝陈文帝天嘉二年(561年),因连年用兵和财政困难,官员虞荔、孔奂奏请开征盐税和酒税,陈文帝下诏施行。
今日一问
当公共开支不足时,你会优先考虑向哪些“刚需”领域征税,又怎样避免伤及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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