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71·第5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71·高宗宣皇帝上之下太建五年(癸巳,公元五七三年) · 领导 · 认知 · 成长 · 行动
乙巳,立皇子叔明為宜都王,叔獻為河東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71
定位:卷171·高宗宣皇帝上之下太建五年(癸巳,公元五七三年)·第5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陈朝皇帝立自己的儿子陈叔明为宜都王、陈叔献为河东王。这是南朝皇帝分封宗室子弟的常规操作,目的是用血缘关系拱卫皇权,让皇子们各占一方、共享富贵。但封王也埋下隐患:宗室势力大了,容易争权内斗。所以立王不只是给名分,还要配好封地、属官和约束机制。对今天的人来说,这提醒我们:用亲近的人分担权力,得同时想好怎么防止他们坐大。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171,陈太建五年(573年)。陈宣帝在位,立皇子为王是南朝宗室分封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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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边靠信任安排的人,有没有配套的边界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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