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03·第17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03·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下永淳元年(壬午,公元六八二年) · 决策 · 认知 · 哲学 · 领导

黔州都督謝祐希天後意,逼零陵王明令自殺,上深惜之,黔府官屬皆坐免官。祐後寢於平閣,與婢妾十餘人共處,夜,失其首。垂拱中,明子零陵王俊、黎國公傑為天後所殺,有司籍其家,得祐首,漆為穢器,題雲謝祐,乃知明子使刺客取之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03
定位:卷203·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下永淳元年(壬午,公元六八二年)·第1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黔州都督谢祐迎合武则天的意思,逼零陵王李明自杀,高宗很惋惜,黔州官员都因此免官。后来谢祐睡在平阁,和十几个婢妾同住,夜里头被人割走。垂拱年间,李明的儿子俊、杰被武则天杀害,官府抄家时得到谢祐的头,被漆成污秽器具,写着谢祐,才知道是李明的儿子派刺客取的。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03记载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年)事,时武则天掌权,李唐宗室多遭迫害。

今日一问

当权力斗争波及无辜时,你会选择沉默还是设法保护受害者?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