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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03·第3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03·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下弘道元年(癸未,公元六八三年) · 领导 · 健康 · 认知 · 行动
太子右庶子、同中書門下三品李義琰改葬父母,使其舅氏遷舊墓;上聞之,怒曰:「義琰倚勢,乃陵其舅家,不可復知政事!」義琰聞之,不自安,以足疾乞骸骨。庚子,以義琰為銀青光祿大夫,致仕。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03
定位:卷203·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下弘道元年(癸未,公元六八三年)·第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李义琰改葬父母时,让舅舅家迁走旧墓,高宗认为他仗势欺压舅家,怒斥他不能再参与政事。李义琰得知后不安,以脚病为由请求退休,朝廷批准并给予银青光禄大夫的荣誉头衔致仕。核心是:官员利用权势欺压亲属,皇帝认为不可重用。背后的取舍是:维护家族利益与遵守礼法、避嫌之间的冲突。可执行的做法是:处理家族事务时注意避嫌,不借权势压人,以免授人以柄。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03记载唐高宗时宰相李义琰因改葬父母引发皇帝不满而致仕。
今日一问
当个人家族利益与公共形象冲突时,如何做到避嫌而不失人情?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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