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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03·第49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03·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下光宅元年(甲申,公元六八四年) · 领导 · 成长 · 历史

十二月,劉景先又貶吉州員外長史,郭待舉貶岳州刺史。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03
定位:卷203·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下光宅元年(甲申,公元六八四年)·第49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十二月,刘景先再次被贬为吉州员外长史,郭待举被贬为岳州刺史。这延续了武则天对可能反对她的官员的清洗。刘景先和郭待举都是宰相,因与裴炎或徐敬业事件有牵连而遭贬谪。贬官到边远地区是唐代常见的政治惩罚,既削弱对手势力,又显示权威。这提醒我们,在权力斗争中,站错队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今天在职场中,也要注意政治风险,但更应坚守原则。

上下文

光宅元年(684年)底,武则天镇压徐敬业后,继续清洗朝中异己。

今日一问

面对权力压力,你如何既保护自己又不违背原则?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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